上戶口親子鑒定作為落戶親子鑒定的一種,目前被廣泛使用。上戶口親子鑒定的步驟和落戶親子鑒定一樣,只要根據以下的流程做,上戶口親子鑒定結果都是真實有效的。今天就來給大家說一說,上戶口司法親子鑒定規范流程。

一、上戶口親子鑒定所需要的手續:
上戶口親子鑒定屬于上戶關系人自行舉證過程,因而鑒定證明僅需鑒定當事人提供:
1、能夠證明被鑒定人身份的證明:如身份證、戶口本、軍人身份證明、出生證等。無以上證明者就需要鄉鎮以上人民政府、街道辦、公安派出所申請鑒定證明。
2、被鑒定人必須到司法鑒定中心采血參加鑒定,并完成身份驗證工作。主要驗證身份證明、留指紋、照相。
二、親子鑒定上戶口程序:
1、被鑒定人親自到場,能做司法親子鑒定的機構必須是受當地省司法廳認可的機構;
做鑒定之前請先問清當地戶籍部門,是否有指定機構,因為有的地方有指定的機構讓你去做的,這不是說別的鑒定機構不行,當地政策問題。
2、大人提供有效身份證件(身份證、戶口本、軍官證等),孩子若無身份證明材料可不帶,若親子鑒定用于孩子更名或者轉戶口的情況,孩子原有的戶口或醫學出生證明也需要提供;
3、由工作人員現場核實身份并拍照取樣;
4、落戶用的司法親子鑒定5個工作日出鑒定結果,7個工作日出鑒定報告。

親子鑒定落戶口屬于司法類的親子鑒定,是目前公安戶籍管理法規對非婚生育、政策外生育等原因造成嬰兒未上戶口的,憑司法親子鑒定報告書辦理落戶要求而做的。









